021 不是自己的终究得还

重生之锦雀成凰独家首发/021 不是自己的,终究得还

经过这几天的打工生活,凌夏渐渐的从师傅的口中了解到,这个咖啡店的女老板沈凝,可不是个简单的人物。

浅川市的这个绿光森林已经是她的第七家店了,其余的六家分布在其他不同的城市里,松远有一家总店和一家分店,那里是她起步的地方,落城也有两家……她的目标是在全国各大城市都开上自己的咖啡厅,让绿光森林变成能和星巴克相一样的大型咖啡连锁店。

沈凝今年才不过三十岁出头的年纪,就已经闯**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,而且还将要继续扩大属于自己的王国,真的很不容易,要知道,她可是从一无所有的农村妹子开始打拼的,一步步走到现在,其中有多少泪水和汗水,怕是只有她自己知晓。

更何况,她到现在了还没有结婚,据宋岩这个八卦的家伙说,她甚至连男朋友都没交。因为宋岩是第一批跟着沈凝干的店员,所以对她还是比较了解的。他说,大概是因为她平日里太忙了,所以都忘了交男朋友这回事了,亦或者,她本来就把自己当男人使了,所以觉得不需要那玩意了。

凌夏不禁有些佩服起她来,一个不靠男人、没有背景的女子,自己摸索着做到这一步,真的是让人肃然起敬。于是她暗暗地把沈凝当做自己学习的榜样,同样是一无所有,她能做到这么强,相信只要自己努力,也能达到自己想要的目标,这不光是嘴上说说而已,得付出很多的很多的努力。

因为这个咖啡厅刚刚来这里落户,准备的还不完善,员工也没有招齐——除了凌夏和另外两个应聘成功的两个小伙子,别的员工都是从其他分店里暂时调过来压阵的老店员,再加上客人也不是很多,所以这段时间是凌夏打工来最最清闲的日子,每天跑跑腿,打打杂,认识一下各种咖啡和糕点,吃吃喝喝就好了。

宋岩经常打趣道,别看你现在悠闲得很,等以后有累的你哭鼻子的时候。到时候新人来的差不多时,你们去培训,记那些东西会把脑子给弄得爆炸的。

凌夏也知道,这样的好日子很快就会过去,等以后才是真的工作了,而且相信过不了多久,这个咖啡厅的名气就会打响,客人肯定会很多,自己也有的忙了,想想就觉得充实。

寄人篱下的打工虽然赚不到多少钱,但是对于在校的大学生来说(她现在已经完全适应了自己的新角色了),做不来更大的事情,只能这样。更何况,打打工长长见识是很重要的,因为这些看似琐碎没有意义的工作,会给你积累很多经验,这将会成为你此生极为宝贵的一笔财富。

虽然这份工作她不会做的时间太长,但是她会十二分地用心做的。

时间过得飞快,一转眼就到了T大一百周年校庆的那天,整个校园都是喜气洋洋,张灯结彩,到处挂满了巨幅的海报,一大早的,同学们就被迫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,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任务。

说来也怪,其他的人在二十四号那天都领到了自己的工作,只有她没有安排,她暗想,不会是董双双把她给遗忘了吧,这样倒也好,其实她不愿意做这个的,否则,会不可避免地见到苏砚,一见到他,她就会紧张的不知所措,真的是不太喜欢那种感觉。

可惜天不遂人愿,到了二十五号那天,董双双派人送来系里统一给租的服装,她把衣服递到每个人的手中时,附到凌夏的耳边轻轻说了句:“你跟我出来一下。”

一出宿舍,凌夏就看到了董双双笑容满面的脸庞,她把一个精致的袋子递给她说:“这个是弥补你身高缺陷的武器,特意给你借的,不要太感动哦,我只是受人所托。”

原来是双高跟鞋……受人所托?又是苏砚?凌夏赶紧拒绝:“谢谢学姐了,我有高跟鞋的,不用麻烦了,真的。”

董双双瞪她一眼:“让你拿着你就拿着,废话什么?是借给你穿穿,又不是送给你,快快快,拿着进去,我一会儿还要做很多事情呢,不要磨叽了,快点收拾妥当后到团总支,主席亲自安排你的工作。”

说完也不管凌夏接不接,把盒子往她手中一塞就走了。

回到宿舍后,凌夏打开精致的鞋盒,然后忍不住的赞叹了一下,好漂亮的鞋子啊,是SalvatoreFerragamo的当季新款,高雅的银灰色,艳丽而精致的鞋面,细长的高跟,优雅的弧度,让人一见就爱不释手,恨不能立刻穿到脚上。

被这双鞋深深迷住的凌夏很快就醒过神来,借来的?怕是骗小孩子的吧,这鞋子最少也得几千块钱吧。她忍不住多看了几眼,还是偷偷的试了一下,异常的合脚,仿佛为她量身打造的一般。

她轻叹一口气,把鞋收了起来,换上自己在咖啡厅里工作时穿得高跟鞋。不属于她的东西,是得还回去的,这鞋子不符合她的身份,如果硬要穿上的话只能像穿错了衣服的小丑,徒让人笑话罢了。

现在他们才认识了多久,苏砚竟然送她这么贵重的东西,凌夏心里忐忑不安到了极点,可是无论如何,今天她都得去见他。收拾好后,她惴惴不安地敲开了团总支的门,里面还是有很多人,每个人都是很忙的样子,苏砚正坐在那里和任轩不知在聊着些什么,比比划划的。

看到凌夏时,苏砚的目光有意无意地往她的脚上扫了一眼,灿若星辰的眸子微微的黯淡了一下,她竟然没有穿,他的心底升起一股强烈的失落感,不过当着这么多的面,他还是隐藏的很好,一点情绪都没有表露出来。

凌夏对着他们轻轻地颔首:“任老师好,苏学长好。”

苏砚指了指角落的一张椅子,若无其事地说:“你来的挺早啊,先在那边坐一会儿吧,等我和任老师说完着就带你去干活,今天可有你忙的。”

凌夏试探着问了一下:“就我自己跟着你吗?”

苏砚笑笑:“还有你们班的钟晓。”

任轩在一旁打趣道:“你倒是会选,挑两个最漂亮的放在自己身边,这样干活都不会累了吧?”

听到他这番话,凌夏有些不太好意思,他竟然把自己和钟晓相提并论,让她很汗颜。要知道,钟晓的美丽可是有目共睹的,这些天来,听大家的口风,似乎都在说系花这个封号送给她才是当之无愧。这把原本大三犯罪心理学专业一班的前任系花给气的不轻,于是偷偷过来看她,等看清她的容貌后,前任系花什么话都没说,拉着一张脸就走了。

钟晓的美是脱俗的,灵动的,让人仅仅看一眼,就难以忘记。

而她,不过是一株杂草罢了,一株为了生活而拼命的、生命力旺盛的杂草。

在很久之后,凌夏知道了钟晓也并非自己当初想的那样,是个富家的千金小姐,而是一朵饱经风吹雨打的野蔷薇,她甚至过得比自己都要拼命时,不由得嘲笑自己当时自己的想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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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这个钟晓,抱歉,我忘了说了,就是前面那个最后做自我介绍的美女沈惜年,我嫌那个名字拗口,就给改了个俩字的,钟晓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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